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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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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后,如果缴纳税款确实困难的,可以申请延期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以后可以延期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工程工伤保险一般延期还需要交费。工伤保险到期可以延期,需要再交费。若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伤死亡后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若劳动者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人员因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要求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当在停工留薪期满前15日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对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工伤人员书面申请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鉴委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表》、《工伤认定书》、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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