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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乃至地方,不会专门针对养殖场制定相应的拆迁补偿规定。首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
国家乃至地方,不会专门针对养殖场制定相应的拆迁补偿规定。首先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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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理的拆迁费用。
根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禁止养殖区域划定,或者因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给畜禽养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也就是说,农场拆迁一般有两个原因:一是环保整治要求;第二,土地规划的需要。但是不管是什么原因,养殖场拆迁一般都有以下补偿:一是对养殖场建筑物、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补偿。补偿标准应根据具体评估确定。二、农场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时间等因素进行评估。对存栏禽畜出清的补偿;畜禽清理补偿一般根据畜禽的种类、大小和市场价格来确定。第四,农场搬迁补偿。农场搬迁过程中存在损失问题,需要对设备搬迁和搬迁的损失进行评估和补偿。
农场拆迁建筑应当补偿农场的价值,补偿农民和动物的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各种牲畜和设备的搬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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