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劳动合同没有续签有没有经济补偿

2022-11-03
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 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自动延续。双方同意续约的,用人单位在终止之日一个月之内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之日起的次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停止支付双倍工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