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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外各种医患矛盾频发,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都发生了很多医患纠纷事件。发生纠纷时,医疗纠纷案例的处理流程如何具体回答?医疗纠纷案例的处理...
裁判摘要: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履行医疗服务合同时,在非紧急情况下,未经同意擅自改变合同双方约定的医疗方案,属于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的履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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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处理有五种途径:(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行政处理。程序是:向医院所在地卫生局医政科递交书面“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写清楚患者个人情况、诊疗经过、造成伤害的证据(X光片,医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等)、患者的要求;卫生局对有关情况到医院调查,征求双方意见是否同意调解;如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将医患双方有关材料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是否赔偿以及赔偿数额的调解,调解不成则由法院判决。(3)司法途径,直接到法院起诉。(4)通过第三方调节机制进行调解(如果当地建立了这个组织的话)(5)当地政府信访。
患者接受的有偿医疗服务就是为实现健康目的而进行的一种消费行为,尽管我国医院是不完全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但不可否认的是,医院所提供服务、药品都是有偿的,患者需要花钱才能享有医疗服务,医生、医院为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完全符合《消法》第二条规定的“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形,医院出售的药品也属于《消法》中所称的“商品”,医患之间的关系仍然是一种消费行为,只不过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消费行为而矣。因此,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理应受到《消法》保护。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洽谈调停,调停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使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安排工作人员打开查询,并构成文字资料。查询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洽谈调停。洽谈不成的,会主张则主张患者或家族诉诸三级医疗事故判定委员会,进行判定。如对三级判定结论不服,可请求复仪或二级判定。如仍不服,则请求复议和一级判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依据判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准则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洽谈、恳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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