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参加培训。领取失业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2)个人非自愿失业;(3)60日内办理了失业手续。具备上述条件的失...
如在南京市本级参保, 1、如您有社保卡的,社保卡号为卡面上卡号后十位数,一般为“000”、“100”、“188”开头; 2、如在单位参保,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分析:培训学校,属服务业,应纳营业税,成立之初要交: 注册资金印花税,按(注册资金+资本公积)的万分之五缴纳。 财产租赁印花税,按租赁合同总金额的千万之一交纳,办公室是租用别人的房屋就要交这个税。 要交营业税,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法规定了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日(次)营业额100元。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税,未达起征点的免缴营业税。
学习报税的方法,如何操作申报软件。需要申报的税种,不同税种按不同的要求做申报。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收入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免缴营业税。根据财政部、XX《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的规定,“政府举办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是指“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不含下属单位)。“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是指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学校统一账户,并作为预算外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由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开具。进入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进修班、培训班收入,不属于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各类学校均应单独核算免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的,一律缴纳营业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9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