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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业主有支付物业费的法定义务,故卫不支付物业费是不行的。但是,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纠纷...
无权。 1、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2、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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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另外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当小区入住率达到一定比例后,可由社区居委会牵头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合同包括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公示情况。当大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时,业主委员会有权和物业公司解除合同。但是业主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或不作为而拒交物业费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2,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1、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是无权停水停电的。 2、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3、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4、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5、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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