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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正常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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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除以下情况之外,单位都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一、劳动者因单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而辞职。 二、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提出不续签,或因为单位降低劳动条件导致员工选择不续签。 四、单位对员工进行无过失性合法辞退。 五、单位进行裁员。 六、因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遭遇公司克扣工资怎么维权? 1、双方协商解决。 首先劳动者应该跟公司协商,在和平友好的条件下达成一致。 2、申请调解。 劳动者遭遇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提请劳动仲裁处理。 劳动者可以将劳动纠纷直接提请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只有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才可以进行劳动纠纷诉讼。 4、诉讼解决。 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劳动纠纷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劳动者因为工资等问题,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满意而想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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