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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案件的,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居住在港澳台...
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中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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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该条款可以解释为,由院长签发公告后被执行人必须在指定期间履行执行义务。即在法院给予的履行义务期间内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义务,则无“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此项情况的发生。只有当法院给予的执行期间内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才会由执行员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像你说的这种现象在查封后强制执行前(即责令被执行人在定期履行的这个时间段内)已履行了执行义务,法院不再适用强制执行。
刑事自诉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刑事自诉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的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案件的,一般由犯罪地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被告一方或者双方是香港、澳门、台湾的中国公民或者单位的,由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刑事案件管辖权规定有: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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