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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押金的区别有: 1、押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定金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 2、押金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
1、作为一种债权担保,有保证金的性质,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作价款或收回,如果购买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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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第一,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担保有最高限额的规定《》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担保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这个概念用得很广,如合同保证金,投标时的,期货交易中的保证金、甚至中的保证金等等。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一、如何区分预付款和定金 (一)定金合同是要式合同,是一种从合同,而约定预付款的合同为诺成式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 (二)定金的主要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而预付款的给付构成债务的部分履行。 (三)当主合同履行迟延或履行不能时,属于定金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此时,定金发挥着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双重功能,在支付预付款的情况中,无论是给付方违约或者收受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收到预付款的一方均应将预付款退回。 二、如何区分违约金与定金违约金与定金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约金则是对违约的一种补偿手段,主要是弥补或补偿因违约行为而给合同债权人所造成的损失;而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目的是为了确保合同债务的履行与合同债权的实现。 (二)违约金不具有证明合同存在和先行给付的性质,而定金则具有证明合同存在和先行给付的性质作用。 (三)违约金则是在发生违约行为后交付的,而定金是在履行合同前交付的。 (四)违约金则不具有惩罚性定金既是履行合同的担保形式,也是对不履行合同的制裁方式,定金具有惩罚性。 (五)违约金则具有补偿性,而定金不具有补偿性。另外,在合同中不能将定金写成预付款、押金、违约金、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而不约定定金性质的,否则起不到定金的效力。
买房定金与订金的区分办法是,如果法律有明确的概念规定的,则是定金,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并且如果有双倍返还的效果的,则是定金,订金不具有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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