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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问题分析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员工劳动关系解除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危险作业Σ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无非两种途径: 一、公司辞退员工。就是公司给员工发通知或者公告,告知某某员工,你因某事犯了公司某条规定,根据规定解除与你的合同等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非是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定或者因失职给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公司都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注意,所谓“严重违反”和“重大损失”,都必须是在企业的成文且公开发布的规章制度里明确规定了的,即企业的制度里必须有规定,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多大的损失属于“重大损失”,犯了就要解除合同;而且企业还要拿出员工在之前知晓这项规定的证据)。 而且劳动合同法对解除合同有很多项规定,符合这些条件的才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企业不按法律规定要求,不提出什么理由,或者提出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把人辞退了,那么属于违法行为,要支付双倍的补偿金。 二、员工辞职 就是员工写辞职书给企业,表面自己要辞职。根据辞职理由分为两种 1、一种是说因为企业里存在一些什么什么事情,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是国家劳动法律的规定,因此我要辞职,这种情况公司要给付经济补偿金(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给予的权力) 2、另一种就是在辞职书里写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这种情况企业就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了。很多情况下,公司对员工说,你犯了某某错误,或给员工很大压力,要求员工个人写辞职,这实际是一种讹诈,企图逃避企业的责任。但是员工一旦真的写了个人原因辞职,那就真的拿不到任何补偿了,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切记。
若是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市政府第91令)第九条、《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外籍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外籍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要如何签订呢?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但用人单位与外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及北京市就业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外籍员工,都将会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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