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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外合同的撰写应当注意合同的主体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否具备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方式等内容;以及合同是否真实合法...
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2、订立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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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外离婚需要注意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条件: 1、双方须;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须载明双方自愿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二)涉外离婚需要注意离婚登记须提交证件和材料:1、本人簿、、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证;3、;4、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三)涉外离婚需要注意离婚登记的程序:1、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2、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3、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在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离婚登记协议书》“协议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
当事人进行涉外合同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合同案件,需要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 这是指凡在我国境内发生的涉外合同纠纷诉讼,双方当事人无论是外国人和外国企业,一律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及从事其他诉讼活动。 (2)信守国际条约的原则 有关民事诉讼的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事诉讼法是国内法,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涉外合同案件时,国际条约规定的有关程序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有时会发生冲突,解决这种冲突的原则是在承认该国际条约效力的前提下,适用该国际条约的有关规定。 (3)对等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同时,涉外合同的当事人不仅可以商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可以协商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规定不能选择的除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没有选择所适用的法律的,可以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涉外离婚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管辖问题:(1)涉外婚姻离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另一方居住在国内,无论哪一方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人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都是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2)涉外离婚案件,在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中国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3)在海外结婚定居的华侨,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国内最终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要求离婚的,由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法院依照其内国法决定。诉讼文书送达问题: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无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按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与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理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邮寄的,可以邮寄。(八)不能以上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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