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自首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2021-12-01
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包括两个条件:1、自动化投案:亲友规劝,陪同投案,仅因形迹可疑,稍加盘查,如实交待均属自动化投案。如果自动投案后逃跑不认为是自首;逃跑后跑回来的,视为自首。2、如实说明所犯罪:只需说明主要犯罪事实。犯数罪的,如实供述自首,未如实供述自首。在共同犯罪中,要求从犯供述其所知同案犯,主犯还应供述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解释后翻供不构成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如实解释的,也可以认定自首。辩护和辩解不影响自首的成立。特别自首是指对正在服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采取强制措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自首。具体来说,其他罪行是指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非同种罪行。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