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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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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支付经济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及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三、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合同到期时,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此时职工要求续签合同,单位不同意,单位应当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不是赔偿金)。如果单位同意续签合同,而职工不同意续签,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人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的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倍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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