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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角度来看,精神病人可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法律规定的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相同的。担任监护人...
根据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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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劳动者患职业病可要求精神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续一)(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或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已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又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北京晨报报道,今后,患上职业病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意见稿规定了一些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的劳资纠纷。其中包括: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付劳动者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以及尚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等情形。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形成的劳动关系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即劳动者的工作内容明确,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有确定的工资性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提供了基本的劳动条件。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请求给予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新刑诉法第254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中关于《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对“严重疾病”的范围作了规定,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正在服刑的罪犯,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忧郁症、周期性精神病等,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总的原则:按普通精神病人基本标准予以各种诊疗护理措施。二、收治范围:由公安部门或社会救助站送达,确有精神疾病,内科疾病无或轻,并住址不详者。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特殊情况可收住入院(见收治程序第一步)。三、收治程序:第一步:做好全面体格检查与精神检查,评估全身情况,做出初步诊断,有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痴呆等),内科疾病无或轻者,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并向护送人员说明病情,建议转院先治疗内科疾病,稳定后再转入我院。若护送人员坚决不同意转院而强行留院或上级指示则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并在病情、危通知书上签字,上报医务科,同时积极抢救。如抢救无效死亡,上报医务科,存医疗纠纷由医务科处理纠纷事件,无医疗纠纷由防治科善后(联系运送人员、火化等)。第二步:为病人拍照,并存档。第三步: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换病员服,入住病房,(女病人需由女护工洗澡)。第四步:按普通精神病人予以各项常规检查、正规治疗和护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好各项费用。第五步:经治疗病人病情好转,先由病区人员了解、初步联系病人家庭、住址、病人亲友、当地政府等,再由防治科负责具体联系上述人员,决定护送方式,安排护送。第六步:病人病情好转或痊愈,病区须出具病情说明,经医务科审批后,办理出院手续。第七步:防治科填好收容精神病人去向登记表,安排护送。有家属、亲友、单位领导等认领的患者,认领人需签字,有身份证者需复印存档。四、责任落实: 1、日班期间送达的病人: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医生负责诊治。病区主管医生需要完成门诊病历的书 2写,并存档,免门诊挂号费,但必需有门诊挂号登记。 2、中、夜班送达的病人:值班医生负责全面体格检查、精神检查和各项临时诊治措施;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该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次日补办门诊病历,规则同上。 3、数码照相机日班由一病区办公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中、夜班由该病区值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并做好照相机交接班工作,遗失照原价赔偿。该照相机和相纸为被救助对象专用。 4、病区有责任、有义务尽早、尽力与病人亲友联系。 5、救助对象入病房24小时内,主管医师要查房并完成首次病程录,3天内完成病史记录,病程记录同普通住院病人规定。五、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其它规定: 1、问出病人真名后,病历和床头卡等一律改用真名。 2、建立救助对象住院登记簿。 3、病员和病历编号方法:男、女病人分别使用M、F开头,后面紧跟年份(二位),再后为顺序号(三位),如:某男,2003年7月22日入院,系本病区年内所收的第六位救助病人,编号为M03006。 4、建立救助病人专用规范病历,并与其他病历分开存档。 5、收好诊疗护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6、工作中如遇不详事宜由医务科负责协调安排,必要时请示业务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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