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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
医疗保险省内转移 (一)、有接收单位的: ①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填写完整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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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省内跨地区转移有效。医疗保险参加者在省内.跨越统一地区流动时,其医疗保险关系按照以下方法转移:1、参加者医疗保险关系需要跨越统一地区转移时,所属公司(灵活就业参加者由本人)填写xx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2、参加者和参加者持有xx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书和员工转移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书,转移地医疗保险经营机构办理停止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转移地医疗保险经营机构对需要转移的参加者支付转移的参加者支付情况,发行医疗保险经营者转移地医疗保险经营者转移的保险经营者转移
医疗保险是可以跨地转移的。医保转移流程:流动前由本人或原就业单位到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原参保地经办机构生成一式三份的《参保凭证》。由我市转出人员需携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流动就业人员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障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医疗保险跨省转移手续流程具体如下: 1、先去原交社保的地方,开出交社保的证明,也就是参保凭证,这里只需要开具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就可以; 2、拿到参保凭证,加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接收地的社保局,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 3、拿到两份《接续联系函》之后,直接发快递给原社保单位,原社保单位就会开出《信息变更表》; 4、将《信息变更表》交到当地接收的社保局,如果你的《参保凭证》还在自己手里,那也一并上交,到这里,所有的步骤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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