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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疗保险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
回答2016社保跨省转移手续流程是什么的答案如下:0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让其出具《参保凭证》02携带所以证件到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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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跨省转移手续:首先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向市社保中心申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并)凭证》和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所在省的《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对于更换工作场所的人员,不必急于转移社会保障关系,因为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关系不会被取消,社会保障机构会记录并保存其支付信息。参保人员在确定退休待遇领取地点后,可以办理社会保障关系转移合并手续。一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跨省转移主要针对跨省就业人员,但对于没有单位接受的退休人员,如何转移异地退休医疗保险?事实上,根据国家规定,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根据《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将采用双转移模式,其中个人部分全额转移,统筹部分转移缴费基数的12%相当于统筹部分的60%。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员工每月支付基数是5000元,那么单位支付的社会统筹部分是1000元,个人支付金额是400元。转账时,他可以将社会统筹的60%(即600元)、个人账户的400元全部转账。同样,《暂行办法》还特别规定,要简化被保险人的办理手续。被保险人个人要做的就是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其他所有后台工作由新旧参保地社会经办机构完成。参保人提交申请后,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三个过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完成后,可以完成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最多可以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手续。
一、转入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地医疗保险参保人。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口人员。二、医疗保险转入申请材料。1、《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2、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原件及复印件。三、医疗保险转入申请受理机关;参保人所属参保地机构征收窗口。四、医疗保险转入办事程序。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社保机构申请转入→转入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至转入社保机构→转入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五、医疗保险转入办事程序。1、转入地社保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2、转入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的信息表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跨省转移的流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一、申请者需要到原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地提供《参保凭证》;二、由申请者个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社会保障卡、本人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缴费区(县)社保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三、区(县)社保管理分局在受理申请后,对于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申请者,由区(县)社保管理分局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并办理转移后续业务;四、申请者须前往当前缴费区(县)社保管理分局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出业务,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转移申请;五、区(县)社保管理分局在接到申请者的书面申请及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后,将为其出具《参保凭证》;六、申请者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七、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转入申请后,将与本市社保管理分局联系并办理转移后续业务;八、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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