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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 本人生育产假即将到期,由于目前暂无人代替照顾孩子,因此,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延长假期手续,特此书写延长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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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与已婚者享受同等住房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从人力处理的角度如果想延长产假最好是直接跟单位申请事假,与之前产假的区别在于事假期间没有工资发放。 如果为了延长产假开具虚假病假单的,单位查出来会按旷工处理的,旷工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即便员工在哺乳期单位还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快休完产假了才生病正常想也会觉得有问题的,单位很可能打电话或直接去医院核实病假单的真实性,或者单位简单些让你提供除了病假单以外的其他看病记录例如病历和处方发票,毕竟都因为生病要休长假了不可能一点药都不开。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增加6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25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增加结婚假期的7天符合本条例的生育规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了60天的产假,配偶享受了15天的护理假期。假期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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