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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1、签订合同的双方; 2、保密信息的定义; 3、保密期限; 4、保密义务; 5、违约责任; 6、不可抗力; 7、...
保护合同主要包括下列条款: 1、签订合同的双方; 2、保密信息的定义; 3、保密期限; 4、保密义务; 5、违约责任; 6、不可抗力;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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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2年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或是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就业,劳动者本人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2、一些商业秘密的泄漏,有时是因为不注重废旧秘密载体的管理,除了正规的文件、资料外,商业秘密还普遍存在于废旧电脑磁盘、办公废纸以及工业垃圾等废旧载体中,最易被忽略。企业需要加强管理和清理,减少资料外泄的可能。 3、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5条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投诉,并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 综上所述,公司内部是有很多营业性的秘密的,但是并不是每一条秘密都能成为商业秘密,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规定了保密的期间,那么劳动者要在规定的期间内遵守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期限,只要这个商业秘密还不被大众所知就应当继续保密。以上就是“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是什么”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1.成立商业秘密管理委员会,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与维护。 2.建立切实可行的保密制度,编制保密手册。保密制度、保密手册都应向保密义务人公开,以使其了解到相关的规定。 3.对商业秘密划分级别(诸如:绝密/机密/秘密)。 4.建立秘密资料标签、存档管理及复制、查看、外借制度。 5.建立反泄密机制,建立工业展览审查制度、参观访问团接待制度、门卫保安、电子报警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体系、废品和办公及工业垃圾的处理制度等。 6.对员工进行管理,划定可接触秘密信息人员名单、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调查”等。 7.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法律知识培训。 8.与供应商、经(代)商销、中介机构等合作伙伴签订《保密协议》。
1、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2年内,不得在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或是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就业,劳动者本人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 2、一些商业秘密的泄漏,有时是因为不注重废旧秘密载体的管理,除了正规的文件、资料外,商业秘密还普遍存在于废旧电脑磁盘、办公废纸以及工业垃圾等废旧载体中,最易被忽略。企业需要加强管理和清理,减少资料外泄的可能。 3、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5条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即对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后,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机关投诉,并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的有关证据。 当然,签定相关的保密协议后,发现有劳动者泄密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并不是所有人都需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只有协议骨级干部或者是处于敏感危险位置的人员需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毕竟,这群人掌握着商业秘密。 (责任编辑:星辰花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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