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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后,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以保证交通事故受害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够得到及时的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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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的赔偿中,保险公司只会承担一部分赔偿费用,一般在诉讼结束后,诉讼费由原被告按照过错责任分担,保险公司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不会承担诉讼费,除非保险公司在一审后上诉,且保险公司上诉失败,则由保险公司承担上诉的诉讼费。 根据《保险法》 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机动车只投保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就应当予以赔偿;机动车既投保了交强险,又投保了商业三责险的,先由交强险按照分项责任范围先行赔付,不足时再由商业三责险理赔; 机动车只投保了商业三责险的,先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责险的赔偿范围内扣除该车按照应当投保交强险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数额。
交通肇事逃逸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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