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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遗留的土地,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老人家庭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由家庭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
老人遗留的土地,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老人家庭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由家庭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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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国家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能进行转让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第二,视土地的性质而定,如果是村里的承包用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继承人可以作为新的合同继受人继续使用。 第三,如果是城市土地,那就是秉承房地一体原则,老人若在遗嘱中写明房子归其小儿子,那房子所在的土地使用权也在其中。第四,如果是宅基地土地,那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老人遗留的土地,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老人家庭拥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村土地,由家庭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所得收益由他的人依法继承。 2、老人除家庭承包的土地之外的五荒地等土地,其承包收益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承包期内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 3、老人承包的林地,在承包期内,他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承包土地的第一承包人死亡,应由其他共同承包的承包人继续承包,即所谓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不过以家庭方式承包的承包地不具备被继承的权利,不管是出嫁的子女还是其他人,都只对承包收益具有继承权。实际操作中,一般来说这块地应由其他共同承包的其他家庭成员来使用,直到承包到期或被征收。到期后的土地将由发包方根据那时的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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