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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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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能判决,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简单的案件可能三个月内结案,复杂的案件可能半年,一年,甚至更久。刑事诉讼包括三个阶段:一是立案侦查阶段,此阶段期限可达八个月以上或更久;二是审查起诉阶段,此阶段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复杂延长半个月,并可退回侦查。三是法院审判阶段,此阶段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复杂的延长三个月。如果有二审,案件时间更长。
审查起诉期限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法院审理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自材料移交到检察院到人民法院立案最多一个半月时间,就是说最多一个半月开庭。人民法院受理后,必须在一个半月内做出判决。
刑事案件报案受理后立案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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