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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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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法律没有规定房产证交付后可以办理多长时间,但房产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房产证交付多长时间。因卖方原因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如果是新房子,开发商的大产权证书可以在办理小产权证书后办理。如为二手房,经抵押权人同意或取消抵押权后,可办理房地产转让。
规定是收房后90天以内,需要去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逾期,办理,按照每天万分之五,处罚你缴纳滞纳罚金。房产证办理不是开发商的事,开发商只是帮买房人代办,真正办证发证机构是房产局,你们告错了对象当然不会受理了。开发商只是收集买房人的办证证明,如契税单,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购房合同,验收报告等交给房产局,房产局再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合格就提请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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