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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
我查找了一下重庆婚假政策,内容就是2017年3月31日修订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二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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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重庆市职工享有15天婚假,详细法律法规规定如下: 1、《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护理假十五日,护理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婚假重庆相关政策介绍如上
【国家关于婚假的详细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满1个月的夫妻,在生育 第一个子女或 第二个子女前,凭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进行登记,自主安排生育。受理机构: (一)夫妻一方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二)女方现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登记程序:(一)登记对象或其委托代办人填写登记表,或者进行网上预约。(二)工作人员在网上登记,并进行信息双向比对。 (三)登记对象材料齐全,重庆二胎政策情况属实的,受理人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 (四)信息比对不一致,但登记对象能出示法定依据的,视为比对一致;信息比对不一致且登记对象不能出示相关法定依据的,向信息提供地发起协查,并告知登记对象延后或不予发放生育服务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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