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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伤的待遇是法定明确了的,恶意克扣工伤待遇不必要申请法律援助,只需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调解仲裁即可以解决问题了。如果需要法律援助...
老板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48条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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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单位克扣工伤职工或者其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通知社保机构直接支付工伤职工相关待遇,用人单位克扣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社保机构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被恶意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报酬约定不明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
向劳动监察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用人单位截留、克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违法行为,工伤职工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一、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二、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必要时提起行政诉讼;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或者其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支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前款规定,直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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