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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
劳务派遣合同违法解除的,应当支付员工双倍赔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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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劳动派遣单位,劳动派遣单位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私人欺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整工作;其他。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法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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