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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可以低于劳动合同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可以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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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一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此外,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个问题,在劳动合同法里没有详细的明文规定如果没有任何法定的的原因,给而员工降工资,当然是违法的,违法了合同的规定,因为当初在订立合同时,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员工的工资。但是如果是因为企业本身的原因,那么不违法。按法律规定,公司效益不好随便降工人工资的行为,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公司不能随便降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不景气已经达到了法定的破产边缘进行重整,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可以经济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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