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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
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保障职工在医疗期满后,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上工作。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规范,职工医疗期满后,有可能失去工作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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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保障职工在医疗期满后,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上工作。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规范,职工医疗期满后,有可能失去工作岗位。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在合同到期时终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期间工资按相关规定发放。所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病假工资是有的。
员工请事假1个月,当月无工资;员工请病假1个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病假工资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员工请产假的,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5条规定是: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厂老是放假,其中放假的第1个月应该支付全额工资,第2个月可以支付不低于当地工资7%的生活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一、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二、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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