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法人资格被正式终止之前,公司必须进行全面清算,以便在清偿债务方面做出妥善安排。 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有些企业股东为了逃避自身所承担的债务...
1、公司注销后,会成立清算组来处理公司事务。即使没有清算组,之前的股东也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您不必担心自己的损失。关键在于,现在您需要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可以,但仅适用于简易注销程序。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需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45天。企业在此期间可以在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但对于已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或被企业登记机关依法作出不予简易注销决定的企业,则无法正常办理工商登记事项和相关涉税事宜。企业再次申请注销时,只能通过普通注销登记程序退出市场。 2、《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需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若雇佣方宣布解散,劳动者仍然有权将其投资人、创办企业单位或管理机构作为联合被投诉方,申请进行劳动仲裁。 另外一种情况被称为“主体处于变动的状态”。在这期间,雇佣方可能开始进行清算活动,或者在实际进行劳动仲裁时,雇佣方仍在进行清算工作; 当案件进入一审阶段时,雇佣方已经完成清算并正式宣布解散。尽管如此,这并不妨碍劳动者行使其诉讼权利。原因在于,无论劳动者与雇佣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亦或是与投资人、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他们所涉及的法律关系都是相同的。 雇佣方主体的变动,并不会对法律程序的连贯性产生任何影响。例如,若劳动者以雇佣方为被投诉方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下达之后,即使雇佣方已经解散,也不会影响劳动者继续以雇佣方的投资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六条,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那么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减少资本,也称为减资,是指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特定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减少公司资本总额的行为。根据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总额不能随意减少,但并非绝对不可改变。公司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减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如果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就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该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人已浏览
211人已浏览
46人已浏览
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