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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如下: (1)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还应该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且要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
1、贷款买过套房,商业贷款结算,贷款买房-第一套。2、用贷款买过套房,后来卖了,用住宅登记系统查不到房地产,但是在银行的收据系统中可以查到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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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购房(查阅)证明通知书》明确规定,所谓第一套房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买受人年满18周岁;买的房子是90平米以下的普通房子;买受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房屋。但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继承遗产或者拆迁安置获得的房屋除外。契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降至1%,首付;对于个人首次购买第一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利率: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级利率分别降低0.27个百分点。
1、业务咨询 由于不同城市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差异,所以职工应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2、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核实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标识和记录贷款情况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偿还贷款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如下: ( 1)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还应该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且要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 2)对借款人、担保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进行审查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可以签订相关合同或者是协议,同时还要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保险; ( 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应该要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相关的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以后,就可以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 4)借款人还要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的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从而得知贷款的金额还有每月的还款数额。同时还可以根据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要提取一次; ( 5)在还款方式上,相关的人员还可以用公积金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贷款的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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