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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如下: ( 1)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还应该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且要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1、首付是根据你的贷款额决定的,比如说一个100万的房,你只能贷出60万,那么你的首付就是40万,但首付款的最低额度是不得低于房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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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1)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还应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2)审查借款人、担保人的资格、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与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同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保险;(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应向银行发出贷款准予通知书,相关银行收到贷款通知书后可以办理贷款相关手续;(4)借款人还应根据自己的公积金支付情况到银行进行计算,以了解贷款金额和月还款金额。同时,根据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每年可以提取一次;(5)在还款方式上,相关人员还可以用公积金偿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本息。
感谢关注链家网。2015年9月1日起,缴纳省公积金的职工,不涉及公积金的纯商业性住房贷款,也可支取公积金偿还了。条件借款人或配偶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即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汇缴情况正常,还贷信用良好;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偿还商贷的,须实际还贷满1年(含)以上,以后每次申请须距上次申请满1年(含)以上时间。额度可支取额度,不超过上次支取至申请上月实际的还款额,只能逐年还商贷。流程 1、去贷款行开贷款证明; 2、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中山东路200号)打印申请征信报告。征信报告必须是中国人民银行的“明细版”,其他银行的不行。 3、携带银行证明、人行征信,申请人身份证去申请人公积金开户行办理; 4、如办理成功,即可公积金逐月代扣商贷; 5、当月签约,次月生效。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有效婚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在贷款银行本期间内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明细单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4.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缴存单、缴存明细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 5.借款人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供的证明材料:(1)无就业单位的,应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2)有就业单位的,所在单位出具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效证明; 所在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取申请书,第二联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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