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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交易需要到房管局做变更登记,房子虽然做了买卖,但是没有做房屋变更登记,所以法律上还是在原房主名下的; 2、至于具体...
如果期间有房主出面,或者说房主收钱,或者打款到房主的账户,或者房主的身份证等的话,可以认为表见代理成立,但是如果房主始终是隐形人的话,很难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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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要求卖房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协助过户登记,此主张在法律上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2、也可以要求对方限期履行合同,对方仍不履行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违约金数额的合同里,赔偿金即是包括差价在内的损失。 3、现代生活中个人信息泄露已不可避免,出现问题我们也很难举证证明就是哪一个公司或者哪一个人的行为给我们制造的麻烦。
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只签了居间协议,没有与卖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协议,则中介无权收取中介费;你可以与中介解除居间协议,但一般情况下需支付一定的居间费用,一般会比中介约定的低。至于定金方面,有可能定金无法要回,因为即使你在签合同时中介存在一定的隐瞒,只要是你本人的真实签字,合同就对你有约束力,具体看了合同才能更详尽解答。 建议带好合同等材料当面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处理,制定较为有利的对策。
出现这样情况应该拒绝交房。房地产开发商交付房屋应符合下列规定:1、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2、所交付的房屋符合合同约定;3、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一致;4、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5、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际测绘的房屋基建面积或套内面积,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6、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六十日内,将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7、协助或者代理房屋购买人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屋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证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因此而给购房人造成的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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