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军队药品供应保障机构按照规定的保障范围,负责军队医疗机构所需药品的供应保障。军队药品供应保障机构未经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军兵种、军区后勤(联勤...
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仿制药申请和补充申请,根据本办法附件规定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I期临床试验: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军队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对符合配制制剂条件的,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应当予以批准,并发给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军队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经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军区联勤部卫生部批准,发给制剂批准证明文件。根据军事保障任务,需要扩大配制制剂范围的,由总后勤部卫生部批准。军队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依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的,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特殊情况下,经总后勤部卫生部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军队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
总后勤部卫生部、军区联勤部的药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军队药品检验机构),承担军队依法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质量监督检查所需的药品检验工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2人已浏览
1,234人已浏览
2,364人已浏览
5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