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为了规范本市房地产登记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和其他有关法...
为了规范本市房地产登记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和其他有关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房地产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房地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以出让、租赁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书;(二)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租赁合同;(四)地籍图;(五)土地勘测报告。以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时,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已付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出让、租赁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后,经批准续期的,当事人应当重新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地产变更登记申请,应当准予登记:(一)申请人是房地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二)申请变更登记的房地产在房地产登记簿的记载范围内;(三)申请变更登记的内容与有关文件证明的变更事实一致;(四)不属于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所列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260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