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你肯定是要赔偿的; 具体法律,职工应该享受以下待遇: 【住院待遇】 {医院}医疗费、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工资 【鉴...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这种情况,除了公司应该支付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同时社保部门也应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这是拨付到单位帐户由单位代付的。 单位的补偿应该在你提出辞职的时候一次性付清,以此来要挟你继续工作是不对的,你可以去劳动仲裁去申请仲裁,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重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需要向工伤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离职后伤残补鉴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