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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男方父母为购买房屋出了全资,也没有明确表示赠予夫妻二人,那么房屋只是赠予男方一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首先要看对房产的归属、份额是否有协议,有协议并且有效就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就看登记信息、是否是具有婚意的购房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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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首先要看对房产的归属、份额是否有协议,有协议并且有效就按照协议分割,没有协议就看登记信息、是否是具有婚意的购房具体分析。 (一)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购房,法院会认定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如果是为了双方结婚买房,法院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分,但是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法院在分割时会向男方有适当倾斜如果不是为了双方结婚买房,法院可能会在双方都有份额的情况下向男方有适当的倾斜,有的法院也可以认定为是男方父母借名买房的行为,是男方父母的财产 (三)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认定为是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如果结婚时间较短,可以向男方有适当的倾斜。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且,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还应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由转让方上缴土地。目前,常州市政府正在积极研究出台安置房办证及上市交易的相关政策,因此,划拨土地上建造的拆迁安置房暂不能上市交易。
针对这些问题,目前法院在实际判决中主要依据了两条法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2021年《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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