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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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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一般是根据社保部门的规定为主,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为基数。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为贯彻国家关于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等要求,上海市人民政府3月21日决定,在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基金正常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该项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调整方案: 1.养老保险企业的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21%降到20%。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即从11%调整为10%。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0.5个百分点。即从1.5%调整为1%。 调整后企业和职工“五险一金”缴费标准如下: 上述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后,本市五项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为43%,其中养老28%,医疗12%,失业1.5%,工伤0.5%,生育1%。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单位按本单位当月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本人月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缴费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全市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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