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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未签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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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做法严重违法,你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发工资、迟延履行金,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以上而没有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自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给员工双倍工资。 因此,如果你有相关证据(如工作牌、工作证、工资卡、工作服、押金条等)证明你的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众所周知,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入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 ,用于保护自己各种劳动权益的依据,但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在维权时缺乏证据,承担不良后果。那么,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工资,劳动者应该如何维权呢?律师建议劳动者通过以下方式维权:1。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扣除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是执法部门。经调查,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违法事实,有权责任用人单位立即支付;2、劳动者除主张拖欠工资外,还需要处理其他劳动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拖欠工资。劳动者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如银行工资流、社保缴纳记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如医师执业证书、建造师证书等。,以及单位工作期间有单位盖章或法人签字有劳动者姓名的书面凭证,如奖状、介绍信等。,可以有效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以及被拖欠的工资,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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