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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
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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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的义务。消费者在购买一些特殊产品时需要缴纳增值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自发行之日起18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下个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进项税。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扣除期届满后,不得扣除进项税,因此应注意扣除时间。
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是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增值税发票的作用如下: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商事凭证,由于实行凭发票购进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因此也是完税凭证,起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的作用; 2、—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这样,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了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一、增值税发票抵扣期限是多久 从90天到180天再到360天,最后是新规定,取消天数限制。增值税是指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二、增值税发票有条件允许抵扣进项税税额的情形 1、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可用“发票联”到主税务机关认证,将“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联留存备查。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丢失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可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抵扣联”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将“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取得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全部丢失的,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但在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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