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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二手房交税不可以让中介代交。二手房屋买卖交易税费明细是,已购公有住房的契税,即房款的百分之一点五、土地出让金、印花税。这些税都需要自...
当然可以,目前法律对于二手房买卖还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你这样的做饭是很多中介在目前二手房买卖中常用的手法。不过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房屋未过户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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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中介,我帮您分析一下。首先您要明确他是什么性质的房子,若是以前的老公房,那是没有产证的,不过可以让上家办理,然后再卖给您;若是商品房,那他必须得有一个产证。产证就相当于咱的身份证,您想啊,没有身份证您去哪里都不方便,房子也一样的,只有产证了,才说明它的真实所有人。建议你先去房地中心掏几十块钱去拉个这套房子的产权调查,一目了然的。还有就是啊,公正纯粹就是扯淡,ZF挣的黑心钱。你就认准了,拿出来房产证了再买,要不然再便宜再中意都不要幻想了。
细阅了你的事情描述及提问,现结合我的经验回复如下: 1、买卖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内容不违法一般是有效的。按客观来说,甲委托乙出售,你父母实际还是与甲产生的合同关系。乙只是受托人,以甲的名义处理,后果还是由甲承担。 2、本案的关健问题需要解决的是,乙方是否真实的获得授权。如仅仅只是拆迁证全权交乙办理,属于授权不清,在法律上来说,仅表述为全权代理都属于授权不清,无法明确的确定有出卖的权限,可以只认定为代为办理证件手续权限。如果在此情况下,甲方不追认,乙方属于无权处分,所签的买卖协议也因此无效。如果委托协议上明确有权处分,那么买卖合同有效,就应该履行。 3、如果你方起诉,应该以甲和乙方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为了查清案件事实也必须要起诉双方。 你母亲作为共同权利人和你作为继承人可以作为原告一并起诉。 4、在本案中,建议你方再行收集证据,主要是围绕甲方授权乙方帮助出售和处分的行为来收集。就算是他承认但要一定好处费的证据也可以。能解决乙方有权处分的问题,那么你们胜诉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乙方无权处分,你方可以起诉乙方退还款项,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起诉甲方因授权不明,对损失有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你方需要准备诉状,各方身份信息、协议,授权委托协议、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履行协议,配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最好是买有房产证的房子,否则购买之后会有很多麻烦……房屋是可以通过房地产中介过户的。至于办理贷款,得到银行才可以执行,他需要房屋购买证明之类的才可以,银行不会把钱直接给你,是给卖方的%7E%7E%7E具体的去咨询银行个人贷款经理,同时购买房屋的话,中介一般会一起帮你把手续给搞定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公证费最高300元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一、买卖: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二、出租:(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一、政策性收费: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5、印花税:评估价*0.1%6、房产证工本费:85元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5、公证费最高300元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一、买卖: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二、出租:(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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