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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贷款条件: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款;买卖合同原件1份10.已支付总房款规定比例的首期款发票或专用收据复印件...
答:目前只有珠三角8市(包括东莞、广州、珠海、佛山、江门、中山、肇庆、惠州)之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在这8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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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申请贷款前单位和本人须开户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有些地方是6个月)以上,同时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均处于正常状态。只能在公积金缴存地购房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还不支持异地购房。申请前至少要提供以下资料:(1)职工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住房公积金卡;(2)买卖契约原件(购买二手房还另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中华人民共国和契税完税证)(3)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证明;(4)借款人亲笔签字的自行安置承诺书,同意贷款银行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报告的承诺书。这个网址里说的很清楚:补充回答:如果现在你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只以办理商业贷款,然后申请提取公积金还贷。
不同地区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政策规定是不同的,具体参照当地政策的规定。公积金贷款的办理如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5、等待放款。
青岛代驾邦:2016最新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自2016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将在青岛市全市展开。据了解,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市民需要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一是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山东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购买我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向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二是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条件和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且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三,申请人及其配偶只允许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我市贷款次数认定标准执行;四,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申请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五,申请人及其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需提供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资料,涉及异地缴存的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以及申贷时点前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六,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的,实行轮候管理;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配偶具有青岛市户籍,在省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其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配偶申贷资料的提供参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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