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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用人单位确定的工作量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劳动者工作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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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第十五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换句话说,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工伤。为在工作岗位上发病,以及未死亡或者突发疾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无论多严重,都不是。
1、这是个关于工作时间计算问题,特别是八小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跨度,一直都有些争议。 2、《劳动保障部调整职工制度工作时间计算和日工资折算办法》对加班工时算午休时间吗的规定:“年工作日为250天,由365天扣除104天休息日再扣除11天法定节假日所得;季工作日为62.5天,由250天÷4个季度所得;月工作日为20.83天,由250天÷12个月所得。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方法为:以月、季、年的工作日×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应该将劳动力使用权让渡给用人单位,在这一时间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非常典型的隶属关系,其须遵从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所以,工作时间八小时应当仅仅指纯粹的工作时间。 3、至于,午餐、午休时间是否算工作时间,现实生活中,因单位不同而有所差别。一些用人单位实行非常轻松的工作制度,允许员工午休1至2两个小时,并且午休时间都计入工作时间。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明确了其8小时的工作时间包含午餐午休时间,那么员工在此8小时之外的工作就形成加班时间,用人单位应该另外支付加班费,其不宜再对工作时间作出自相矛盾的解释。 要明确这个问题,您应当先咨询单位的八小时工作时间是否包括午餐、午休时间。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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