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时间上限,需要结合实际的误工时间而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
没有收入的受害者,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获得误工损失赔偿。根据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的规定,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误工费=误工人员收入×误工时间。 1、误工时间的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误工收入的确定 误工人员收入根据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务工人员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 。 误工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工作时的劳动收入—受害人救治期间的工作收入。例如,张某是某单位的职工,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是3500元,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在院治疗两个月,因张某请假,单位只发给张某基本生活费用1000元。则张某误工费用(或者侵权人的赔偿金额)=张某实际减少的收入(张某每月正常劳动时的工资—张某入院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劳动时的工资)×误工时间两个月,即误工费=(3500—1000)×2月=5000元。 第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误工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工作时的“劳动收入”—受害人救治期间的工作收入。其中受害人正常工作时的“劳动收入”按照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劳动收入计算。公式是:受害人的误工费用=(受害人正常工作时三年劳动总收入÷3—受害人救治期间不能正常工作收入)×误工时间。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若受害人不能证明其三年来的平均收入,则可根据受理该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没有收入的受害者,发生交通事故也可以获得误工损失赔偿。根据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以及不能证明其从事的具体行业的人员,可以参照目前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误工费用。
在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有固定收入受害人的误工费的确定,我们只要根据受害人实际收入和误工时间就可以计算,不存在争议。关键就在于无固定收入受害人的误工费如何计算的问题却争执较大,各地的审判机关、审判人员认识不一、做法各不相同,导致出现了同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在不同的人民法院有着不同的裁判结果,甚至在同一个人民法院也存在着不同的认识和不同的裁判标准。虽然上述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的内容,但在实践中无固定收人的受害人往往很难举证自己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这样以来,如果没有工作有没有误工费的话,无固定收人受害人的误工费数额的确定问题就需要人民法院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进行计算了。结果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两个方面的不同认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9人已浏览
281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