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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因用人单位搬迁而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与劳动者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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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三年,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1、之前没有签订合同,已经工作十年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是的,形成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您签订书面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且从你开始工作的第二月开始到满一年止,因给你支付双倍工资。现在如果协商辞职,可以要求公司再补偿你六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但你不能以没有签劳动合同而单反面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你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或者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第一款、第44条第四、第五项才能要求工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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