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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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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1.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2.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3.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不会在国土房管局备案,所谓的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不得登记:(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证面积申请登记的建筑;(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的房屋不能具体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七)本办法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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