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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买二手房,需要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房地产的主管部门是当地房管局或房交所,因此抵押登记也需要前往房管局或房交所办理。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需要。 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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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者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等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能够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六)能够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如果您的房屋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住宅,房屋抵押权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房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主债权合同和抵押合同; 5、其他必要材料。说明:1、如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证明,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2、抵押房屋所有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抵押的文件或证明;抵押房屋属国有资产的,需出具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文,其他单位需出具有权处置资产的证明材料;3、若有共有人,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和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材料及其身份证明,共同申请;4、若抵押房屋属于非住宅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5、若申请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在工作人员面前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6、若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为抵押登记的,需提交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
房屋抵押登记需要的程序是什么,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屋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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