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作为政府一级主要是省、市、县都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则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
安全生产法三同时是指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施工单位要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并且生产经营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以及下一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铁道、交通等部门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暂扣、吊销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决定。其中,暂扣有关许可证和暂停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关闭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79人已浏览
55人已浏览
5,309人已浏览
1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