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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不得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经济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
在医疗期内的,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合同自动顺延到医疗期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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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病假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变化一“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由5个增加为10个:原来的5个科目: 1.应交2.未交增值税3.增值税留抵税额4.待抵扣进项税额5.增值税检查调整(取消)现在的10个科目:1.应交增值税2.未交增值税3.增值税留抵税额(由75号公告失去意义)4.待抵扣进项税额5.预缴增值税6.待认证进项税额7.代转销项税额8.简易计税9.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10.代扣代缴增值税变化二小规模人通过三个明细科目核算: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设专栏)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变化三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不设置若干专栏。变化四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原来:抵减的销项税额现在:1.进项税额2.销项税额抵减3.已交税金转出4.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5.减免税额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7.销项税额8.9.销项税额转出变化五“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建设维护费、资源税、费附加及、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相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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