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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北京欠款纠纷律师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比如买卖未付款,那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比如未支付房租,那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1、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欠款就是应该付的款没有付而已。 2、欠款的案由如何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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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款纠纷案由规定是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2、民事案件案由,主要是指以民法理论为基础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的分类。 3、结合现行立案、审判实际,将民事案件案由分为一级案由十大类,如人格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纠纷等; 4、在第一级案由项下细分为四十三类案由,作为第二级案由,如婚姻家庭、所有权、合同、劳动争议、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 5、在第二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四百二十四种案由,作为第三级案由,第三级案由是实务中最常见、最广泛使用的案由; 6、基于审判工作指导、调研和司法统计的需要,在部分第三级案由项下,又列出了一些案由,作为第四级案由。
医疗纠纷的案由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前者是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它医疗过失行为引起的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现在关于医疗纠纷的案由有两种:1、医疗服务合同纠纷。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如果医疗机构以构成或不构成医疗事故为由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结果不构成医疗事故的,一般审判机构会认为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已经完成,下一步的举证责任又回归原告。这个传统的做法是基于原来的案由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而不是现在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所以审判人员会释明举证责任(审判中有权利分配举证责任),双方根据法院的要求决定是否进一步鉴定。 但我私下认为,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被告的举证责任还未完成,被告应继续举证。但排除一种情况是:在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中,对于因果关系进行了明确的阐述,排除了因果关系,则被告的举证责任完成。原告不能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只能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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