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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民间借贷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签收,法院不会支持的,法院会按照民间借贷来判决的。...
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借贷认定需慎重 洪秀凤与昆明安钡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还办理了备案手续。一审原告洪秀凤要求被告交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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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出借人可以申请拍卖买卖合同标的物,以偿还债务。就拍卖所得的价款与应偿还借款本息之间的差额,借款人或者出借人有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合同怎么样约定,法院就会怎样判决。除非原被告双方都认可是抵押贷款或房屋买卖。这种情况应该不会有,否则则不会打官司。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
在司法实践中,通过签订销售合同为贷款合同提供了大量的担保。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公平处理此类案件相当困难,当地的判决观点也有很大的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私人贷款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以签订销售合同作为私人贷款合同的担保,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后不能偿还贷款,贷款人要求履行销售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私人贷款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解释变更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诉讼。根据私人贷款法律关系审理的判决生效后,借款人不履行有效判决确定的金钱债务,贷款人可以申请拍卖合同的标的物来偿还债务。借款人或贷款人有权要求返还或补偿拍卖所得价款与偿还贷款本息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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