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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方式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
对于家庭暴力过程已经结束的受害者,应当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并进行取证,以便为后来的维权做好证据上的准备,此时的维权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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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可以申请法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程度或者符合一定情形的,属于刑事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造成轻伤以上、当众侮辱、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家庭暴力可以涉嫌多种犯罪,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非法拘禁、虐待等。情节轻微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属于治安处罚管理范畴。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处罚。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提起离婚诉讼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其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受害者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味的忍耐只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更多的伤害。因此,律师建议,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当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适当的时候向街道、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等社会组织或者公共权力机关求助,要求他们介入调解、教育甚至处罚,让行为人知道自己行为的严重性,让他们知道家法远不如国法"这个道理。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以下维权方法。1、提起离婚诉讼。2、要求赔偿损失。3、提起刑事自诉。4、重新提起诉讼。对于轻伤害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如果受害人表示愿意了解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也可以不起诉,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或不起诉处理。当事人反悔检察机关调解的,还可以重新打官司。5、投诉。受到家庭暴力,受害者通报后,必须立案调查。如果没有立案,受害者可以向检察机关的起诉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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